公告事項

瑞士制


瑞士制賽程編排準則
1.目前一般以32人為分組標準,賽五場為原則;若64人左右,則為六場。
2.第一場編排方式:
1號對2號,3號對4號,5號對6號,以此類推,若遇奇數則安排最後一號為輪空,並在成績欄內登入「○」,而其對手欄內請填入「空」。
3.第二場以後之各場編排原則:
A.先排最多勝者,以戰績相同者依序由最前面的號碼往後配對。
B.已對過的對手不得再配對。
C.若遇相同戰績中出現最後一位無法有相同戰績者可配對時,則須由最前面號碼中戰績多一敗者排出配對。
D.不同戰績配對者以一次為限,並在號碼前加「△」記錄之。
E.輪空者以號碼最大,最多敗為原則,並且以一次為限。
4.若遇無法解決之前況,請向本次大會裁判長反應。
 
瑞士制成績計算方式
1.主分:為所勝之場數和。
主分高者排名在前,主分若相同則依以下之輔分數順序排名。
2.第一輔分:為所有交戰對手之主分和。
3.第二輔分:為所負對手之主分和。
4.第三輔分:彼此交戰之成績。
5.若第三輔分仍無法排名時則並列名次,若名次無法並列情況下則加賽快棋或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6.若遇全勝有2人時,時間許可則加賽快棋,否則以輔分方式決定之。
附錄:
開賽宣佈事項☆裁判在開賽時須宣佈要項☆(參考用)
 
  1.請小朋友在比賽時下每一手之前務必想清楚再下,若發生悔棋、氣未盡提取、恢復同形…等犯規情形,將判違規者輸,最多警告一次,警告兩次仍判輸。
 
  2.每一場下完之後立即進行清場,不得讓小朋友在場內逗留。
 
  3.每一場賽完,請小朋友舉手請裁判計算並登錄成績再離場,原則上級位程度的小朋友不要自行計算輸贏。
 
  4.若裁判人數不足,九級(或更高棋力)以上的選手始可自行計算勝負,但須遵循一人數子、一人監督;數子時嚴禁棋子換來換去。
  最後負責數子者須經對手確認輸贏才可向裁判登錄成績。


  5.本賽之局差、19路數子黑多少子勝,13路黑多少子勝等。


  6.本賽時限及讀秒規定。注意每場開賽時間、遲到裁定敗之規定。
 
7.若採用計時器,須告知計時器之使用準則(須用下棋之手按鐘及鐘之擺設規定)。
 
8.比賽進行中嚴禁家長進場,違者該名小朋友警告一次。


  9.叮囑小朋友在比賽中遇到任何疑問必須馬上舉手向裁判反應,過後或比賽結束才反應則不予受理。
 
  突發事件處理原則
 
 
  1.各種比賽難免會有突發之事件,身為裁判有義務耐心為突發狀況之大小棋士們尋求解決方案。
 
  2.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。
  儘量避免處理自己學生的問題,可尋求別的裁判代為處理。
 
3.教育性為原則
  有爭執時,雙方通常各有瑕疵,應讓爭執雙方充分瞭解自己和對方的過失,作為一次寶貴的經驗,以期不再犯相同之錯誤。
 
4.圓滿原則
  若有棋友不幸被判裁定敗時,輸的一方,裁判們可適當的安撫其情緒。並做詳盡的規則補充說明,讚許他好風度,鼓勵他再接再厲。
 
5.遇重大爭議,可請裁判長出面處理。